
小胜靠智,大胜靠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第一届“银河杯”辩论会决赛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VS国际法学院
本届比赛由中国政法大学校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承办、“银河公益行”基金支持赞助。这场辩论是关于企业用人是以才为主还是以德为主的辩题。正方的观点使企业用人以德为主,反方的观点是企业用人以才为主。
现场评委嘉宾有:
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望光进教授;
商学院国际商务研究所副所长宏结教授;
银河法律教育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高淼鑫主任;
《参考消息》报编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文学硕士袁亮老师;
新华社新闻研究所研究院、原法大光政论辩协会主席、原法大校辩论队优秀辩手杰文津师兄。
最后经过评委们的讨论,反方国际法学院辩论队以1340分(总分1500分)的成绩取得了胜利,从而获得了本届“银河杯”中国政法大学院际辩论大赛冠军;正方二辩赵月以462分(总分500分)获得了本场比赛最佳辩手称号。最后,银河法律教育中心髙淼鑫主任为获得冠军的代表队和获奖选手颁发了荣誉证书和“银河公益行”比赛奖金并对本届辩论大赛进行了点评,本届“银河杯”中国政法大学院际辩论大赛圆满落幕。
以下为高淼鑫主任在决赛中的点评:
接宏老师的话,咱们法大的女孩子各方面都那么好,都是智慧与美貌并重,再加上王老师说的伶牙俐齿,那就太可怕了,我们男孩子们怎么办?(笑声)。所以到现在我都还很紧张,本身我来做评委就很不自信,因为一直都觉得我来做评委做点评的话,我的资历不够,以至于诚惶诚恐。
不过比赛嘛总是要有胜负,可同时我又想,胜负的重要性到底有多大?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已经上了将近二十年的学了,每个学生的墙上、书柜里都有各种各样的奖状、奖杯了,当时我们争夺这些荣誉的时候都很重视,但是现在想想,它对我们的人生道路的重要性到底有多大?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不可以不要仅拘限于比赛的结果,而是通过这样一次比赛,来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我想这也正是我们主办方举办这次活动乃至我有幸来当嘉宾的一点意义吧。因此我仅就我个人的一些心得,(毕竟我也是做企业出身的。)与大家交流一下。刚才宏老师从宏观的角度谈一个人的信用的意义,那我就微观的自己的亲身经历与大家沟通一下。
就在前一个月,3月14号的时候,我们银河一个员工来向我辞职,这个员工是咱们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在银河工作了四个多月,我们是每月的十五号发工资,他十四号来辞职。他说:“高老师我想辞职,明天再上一天班,后天就不过来了。”对于我来说,我们的员工想走,离开银河,我都是很支持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发展得更好,因此我同意了。但是他提出了一个我始料未及的要求,要我付给他工作四个月的双倍工资。我问其原因,他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有权利争取双倍的工资。他作为学法出身的人,要是不争取的话,对不起四年的法律学习,对不起法大,对不起他自己。(笑声)我当时很惊讶,但还是从他所要争取权利的正当性和可行性进行的答复,我大概表达了这几点意见:第一,既然你那么重视劳动合同,那么,从开始上班到现在已经工作了四个多月了,你是一开始就知道我们是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为什么你还要来银河上班?又为什么明天要走了,现在才来要求呢?第二点,我也学过法律,我不是不知道没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但是我不仅没和你签劳动合同,我和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因为我知道合同书本身只是约束双方的一个凭证,虽然我们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但是对我来说,我当初是怎么承诺员工的,我都会一一兑现,事实也是这样,我没有迟一天发过工资,没有少发过一分钱工资。我把所有银河的工作人员都当作我自己的弟弟妹妹来看待。所有人都没有跟我提过劳动合同的事,因为,他们信任我!同时,我也信任大家!可你现在以我对你的信任来作为你获利的手段,这和诈骗有什么区别?第三点,你认为你有法律上的权利,那么,你履行你的义务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要辞职,那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做好交接工作,可是你今天才通知我,导致工作断档,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是否应该由你来承担?第四点:你说你是在争取自己的权利,那好,走法律程序吧。需要经过仲裁、审判。以我在北京司法界的关系,你确定这官司你能打赢吗?说得难听一点,我把你想要的钱给法官,你说法官会怎么判?第五点:假设你真的能赢,还涉及到执行的问题,我就不给你钱你能怎样?怎么执行?假设一切都能很顺利,还涉及到你的诉讼成本和时间的问题呢,仲裁、一审、二审、执行,没有一两年下不来,值不值呢?……但是我告诉你,我今天就会给你钱!(惊讶声)但并不是认为你应该得到这笔钱,而是我认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为我自己的识人不当负责,也是对我自己行为的惩罚。……另外,你很聪明,知道用自己的知识去获取利益,在这件事你胜利了,不过我请你记住这句话:“小胜靠智,大胜靠德”。(掌声)
同时我也想送给大家一句话。也是我们银河一直以来的价值观: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律教育机构,我们有必要提醒即将或已经参与法律事业的人们,不要以利益来衡量一切,不要以知识代替良知。不要以自以为是的“公正”取代怜悯。利益、知识以及法律条文都不足够。而爱心和责任会引领你做正确的事情。愿你们在学习、摒弃和再学习的过程中更加领会“法律的真义”。(长时间掌声)
上一篇: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下一篇:2010年考研刑诉教材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