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法律教育中心

“银河思齐”之蓟门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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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3日晚上7:00—9:00由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承办,银河法律教育中心协办的“银河思齐“之蓟门讲堂—论犯罪体系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图书馆报告厅成功举行。主讲人张明楷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通过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阐明目前国家犯罪论体系发展现状。

 

 

                       
  犯罪论体系一直以来为各国刑法学家争论和探讨的焦点,我国传统的犯罪论体系为四要件说,然而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存在多元的犯罪论体系,并且该理论在全球发展趋势朝向多元化发展,张明楷教授首先对各个国家犯罪论体系的一元化与多元化做了横纵方向的对比与分析,包括前苏联与俄罗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以及中国50年代至今犯罪论的发展变化,预言多元犯罪论体系时代的到来,并希望大家能够以平和的心态坦然面对。
  张教授进一步提出学术争论中未被明晰的问题,违法责任与主观客观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违法与客观及有责与主观之间并非一一对应,四要件说判断某人应否受刑罚乃是通过客观结果与主观恶性相加,比较而言三阶层论是把违法中一部分看做犯罪,他提出一个形象而生动的比喻“违法是认定犯罪的发动机,责任则是有效的刹车”。张教授提出现代法学是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构筑的犯罪论体系,并点出同学心中的疑问,虽然四要件说与三阶层说存在相同之处,即都是从客观到主观及司法机关破案的顺序认定犯罪,但是四要件说中主体问题的混乱使得在认定一些特殊犯罪行为上存在争议,可见张教授是支持三阶层论的发展。
  最后,张教授简明的介绍犯罪论体系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司法实践中犯罪论体系的作用并非很大,但是在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性难以否定,并希望同学们能够多阅读理论方面书籍增加自己的学术素养。
 
                       

 

 张明楷教授语言的幽默另人深感其大家风范,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争相通过传纸条和现场提问的方式向教授请教,张教授一一做出深度的回答,现场不时传出阵阵掌声,两个小时的讲座另人回味无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