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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司考如人生
作者: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王欣    来源:法院网  
 
                              
    走出考场,最想做但又最怕做的一件事,就是对答案。做对了,当然很开心,但做错的风险同样存在。而且,在考完后急切要对答案的题往往是自己拿不准的,错误的风险更大。所以对答案,沮丧多于欣喜。 
    沮丧倒也罢了,只怪自己没掌握好知识点,还有一种情况最为让人痛心疾首——做题时因为拿不准,把答案改来改去,也许一开始是对的,也许中间曾经做对了,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选择了最后最不愿看到的选项。考试结束,考场外捶胸顿足的每每多是这种情形。 
    这次考试,我也多次碰到这种情况,很是影响情绪。做题时,几多犹疑、彷徨,写了又涂,涂了又改。这让人想起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的诗句:“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最后痛下决心,抹去了本来正确的答案,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在考完后给自己留下无尽的遗憾和痛惜。 
    但其实,如果基础知识扎实,对各个知识点掌握得很准确,在做题选择答案时就会十分坚定,就不会或很少受到错误选择项的干扰。所以,考完试,后悔的不应是考试做题时为何犹豫不决,甚至抹去正确答案,而应是考试前为何没有更深入、更全面地复习,以准确、扎实地掌握知识点。 
    当然,这一切只有在事后才能总结了。相信大多数考生都会有类似的感受。为复习这次司法考试,我虽然付出了较多精力,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复习时还是没能做到面面俱到。虽然是在检察机关工作,干的是法律工作,但法律工作也有分工,我平时运用和接触的主要也就是刑法贪污贿赂罪一章中的几个条文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若干规定,其他大量的法律条文在工作中根本不会涉及,还得一条条地去背去啃。考试前,虽然觉得复习的不错了,但一经考试检验,有些东西掌握得还是不够细致、准确,导致在考试时犹疑不决,出来又悔之莫及。 
    人生和考试一样,总是面临很多选择,有些选择无关紧要,有些却影响重大。弗罗斯特在《未选择的路》中最后说:“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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